上海夫妻随迁落户条件 (上海夫妻随迁落户政策)
上海品茶
06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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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》和《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》,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夫妻,一方可随迁落户上海:
一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取得上海户籍
该条件适用于已婚人士,且双方均拥有上海户籍。
二、一方为上海户口,另一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- 在本市就业并持有上海居住证满7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年,且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数》;
- 持有有效《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》满5年,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;
- 持有有效《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居住证》满5年,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;
- 持有有效《上海市投资居住证》满5年,且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5年;
- 持有有效《上海市创业居住证》满5年,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;
- 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0年;
- 取得上海市紧缺职业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技师资格,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;
- 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符合上海市规定标准,且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5年;
- 具有上海市紧缺急需或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资格,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。但随迁人员户口在国内的,须在本市连续居住5年以上。
三、一方在上海工作并持有上海居住证/202205/t20220517_220014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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